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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與婚姻,是兩種關係,
你既然可以接受先生的兩次外遇,
表示你並沒有那麼在乎愛情的忠貞;
或著說,你對於愛情的解釋與認知,
著眼於更大的範疇。
有不少女人認為,
只要最後的選擇是她,她就可以接受男人不斷地外遇,
事實上,這也是過去妻妾制度的遺毒;
女人認為只要她是正妻,有地位有保障。
現在呢?沒有了妻妾制度,只要男人保證她是「最愛」,
有的女人就能接受男人有其他的女人。
但如果你接受先生外遇的原因,
是因為你們已經有了婚姻關係,
那就要想想,你想要的是婚姻關係的地位?
還是愛情關係的最愛?
↑以上是節錄PTT某位板友說的話。
我很喜歡她的論點。
因為對愛情潔癖,我無法認同偷吃者的爛藉口;
如果為了關係中的地位而委屈去求全,
真的會好過些嗎?!
別傻了~女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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